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2-03 08:30:22 點閱:38
交通管理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 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。